政策解读: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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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351号)要求,县政府对部门职责权属范围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保留、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一、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5件,宣布失效7件。
二、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继续做好执行工作。
三、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对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