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昌县城市亮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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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我县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市容市貌和基础设施都有很大的改善,城市亮化设施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亮化环境是城市环境的重要体现。但目前我县城市亮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没有相关制度支撑,因此亟需制定城市亮化管理办法为城市亮化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二、《办法》起草的经过
根据我县城市亮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需要,县住建局结合实际进行了讨论、拟稿。一是充分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范性文件。二是由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所代拟草稿,报县住建局班子审核,三是书面征求了县自然资源局意见。四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0日,五是与县司法局就本通告的合法性和部分条款进行了讨论。六是将本办法提交县政府审核。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附则等四章共25条。
四、《办法》有效期
《德昌县城市亮化管理办法(试行)》从2023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在试行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