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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2023年德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3〕53号

发布时间: 2023- 11- 08 08: 57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关于发布2023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凉民发〔2023〕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德昌县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4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10元/月。

三、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3年7月执行。

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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