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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7- 28 09: 55浏览次数:

近日,经州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德昌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德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更好地理解《规划》内容,切实做好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需求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凉自然资函〔2021〕623号)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德昌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适用范围为德昌县行政辖区。《规划》是规划期调控德昌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本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启动。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草案编制。在与相关规划进行对接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草案,并报州自然资源局与州级矿产资源规划衔接,由州自然资源局统一报送省自然资源厅与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衔接。三是规划编制。在规划草案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级有关单位、县人民政府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及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股室对规划进行审查论证,组织有关单位召开听证会,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四是送审报批。由县自然资源局形成送审稿后,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州自然资源局审批。五是审查批复。州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业务科室等对规划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州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5月12日对《规划》予以批复。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八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现状与形势。概述德昌县经济社会与矿业发展、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总结“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分析“十四五”期间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部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包括“十四五”时期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管理和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统筹矿产资源安全与产业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实现矿产资源空间布局更合理,供需更平衡,结构更优化,开发和治理恢复更加协调,实现矿业绿色转型。合理有序发展地区优势矿种,形成优势矿种精深加工产业链,以矿业经济拉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推动德昌县矿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发展;坚持战略导向、加强资源保障;坚持集约开发、促进高效利用;坚持改革创新、激发矿业活力。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德昌县砂石土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稀土矿和地热资源勘查取得进一步突破,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全面普及,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

到2035年,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明显增加,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资源供需更加平衡,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更加协调,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全面完成矿业绿色转型,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全面实现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化、节约化、集约化,基本完成矿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矿山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形成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第三部分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全面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和“三高四新”发展战略,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总体要求,结合区域位置、资源禀赋、资源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相关要素,落实省级规划、州级规划对德昌县矿业发展布局定位。加强稀土、石墨、钒钛磁铁矿资源勘查和保护,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合理开发区内地热等新兴产业资源,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强化矿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力争在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精准把握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契机,充分利用稀土、钒钛磁铁矿、石墨等资源产业优势,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壮大发展新动能,为全州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矿业转型绿色发展示范模板。

第四部分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一是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严格矿山总数控制,至规划期末,控制全县矿山数量在21个以内,其中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县级以上发证矿山数量控制在18个以内;严格矿山开采总量控制,重点保障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所需矿产,预期开采地热1000立方米/日,年开采萤石5万吨。根据传统优势非金属产业需求,预期年开采长石矿15万吨,硅石矿16万吨,水泥用石灰石80万吨,砖瓦用页岩和粘土矿30万吨,建筑用砂石矿100万吨。二是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提高矿山规模开发利用水平,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至25%;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利用程度,引导矿山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塑造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提升全县矿山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确保生产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和矿山设计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淘汰退出,全面清理多年“僵尸矿”;持续推进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安全、环保要求不达标和不符合规划准入要求的矿山。三是严格规划准入管理。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从规划布局、技术工艺、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生产管理等方面,明确德昌县矿产资源开采准入要求。四是资源储备与保护。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防止破坏性开发和压覆重要矿产地,完善矿产资源储备管理。

第五部分为严格规范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一是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县内砂石土类矿山数量及开采总量,到2025年,控制建筑用砂石矿山总数2个、开采年产量10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粘土矿山总数5个、开采年产量30万吨/年;二是优化资源开采布局。合理设置开采规划区块,本次规划拟设建筑用砂石矿开采区块2个,砖瓦用页岩矿开采区块1个。三是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严格砂石粘土类矿山的开采规模准入制度,达不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等准入条件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不得新设立采矿权;严格执行禁止开采矿种和开采区制度,严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抓好砂石粘土类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部分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一是矿业绿色发展。加快矿业转型绿色矿山建设,形成全州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行政审批、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模式;突显矿业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于矿山的规划、设计和生产建设始终,新设和改扩建(整合、调整)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工程,实现绿色矿山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二是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新建(改、扩建)矿山生态保护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批建设用地、不发放采矿许可证;强化已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未进行治理恢复或治理不合格的,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基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动态监督与管理,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年度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三是矿业领域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加强技术创新。

第七部分为重点工程。一是地热资源勘查:将四川省德昌县角半沟地热普查、四川省德昌县罗家铺地热普查列为重点勘查工程,温泉的开发将带动旅游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二是确保砂石土类矿产资源供应:本次规划新设置建筑用砂石矿开采区块2个、砖瓦用页岩矿开采区块1个,满足县域内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需求。三是加快成昆铁路复线影响区矿权有序退出。改善沿线的生态景观和保障成昆复线的安全运营。四是开展安宁河流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第八部分为规划保障措施。分别从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五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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